受害人和车主是好友关系,车主求受害人前去车主家给扒狗皮,扒完狗皮吃完饭后,天色已黑,因车主饮酒不宜驾驶,所以车主找另一位朋友代驾车主家微型面包车,开车送一车人,往回来的路上,由于迎面来车灯光太亮,导致代驾人视线不清,致使代驾人,没有看清自己行驶方向的路边停着一辆大型翻斗车,因为躲避迎面来车撞上行驶方向停在路边的大型翻斗车车尾,由于受害人坐在副驾驶,撞车后导致受害人头骨右侧粉碎性骨折,颅内大面积出血,入院治疗。现在司机和车主都不给支付医药费,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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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我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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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