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中有一条,甲方可根据需要调动乙方岗位,乙方需服从。但是调动的时候未进行协商,且调动岗位距离家30公里,太远,我不愿意去,怎么办,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吗?如果可以,会补发工资吗?

2019-11-10 10:26: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 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