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营早点铺,早上有客人来买早点,因防盗门没有拉上去,出门的时候撞到防盗门,当时她也没说什么就走了,过了十几分钟回来说眼睛疼,我就带她去医院打的破伤风,拿的药,她就回家了。中午打来电话说腿疼自己去拍的片子,据她叙述腿磕伤是在我店里回家上楼时不小心跪地上了,她现在要求我们支付拍片子的费用,请问我们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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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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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