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商议男方承诺女方可以带孩子读幼儿园,孩子住院期间,女方照顾15天,孩子住院费用女方全出,男方一分钱没给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教育及抚养义务,现在孩子出院好转一个月,男方不让女方见孩子,不让探望,男方家里把女方毒打一顿,男方爷爷有暴力倾向行为,把女方掐脖子,女方情急咬了老人手,请问女方可以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
2019-11-10 18:3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原则上要平均分配,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您好!抚养费包含生活、教育费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支付的多少要根据对方收入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