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虚构事实,说一个朋友有宅基地出售,征构值一百多万,我花了三十万买了,并且说已经把手序在村上电脑更改为我的名子,我到村上一查,不仅没有更改,而且城镇户口没有资格在农村买地,农村宅基地是属于于集体土地,更何况我拿的手序上的人名只是他公司以前一个员工,也也不是本村村民,他这样做是否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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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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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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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可以说,在农村
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
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
社会保障的功能。
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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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