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15岁了,由于我在外务工,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在能补办吗?去那里办,谢谢

2019-11-10 20:32: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社区或者单位盖章。下面,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户口(首页,父母页面,孩子页面),身份证,结(离)婚证,孩子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3. 2寸3口全家照4张   注:夫妻双方均有单位需要填4份申请表,5-6张2寸3口全家照片   
    4、无单位社区盖章。   到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然后回社区交表   
    5、有单位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单位社区发放独生子女费   
    二、审批程序:   
    1、持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   
    2、填写申请表;   
    3、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   
    4、街道办事处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
    (二)项和第
    (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 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  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后,由男方单位(或男方户口所在社区)的计生专干签字并盖章,同时需提供夫妻两英寸合影照片一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 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会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 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办理独生子女整的应当足以下列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未婚生育且今后不再结婚的,不能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