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的事是这样的,有一个欠我钱的夫妻两,借钱时没有离婚,男的跑了七年,现再在看守所,当时借钱的时候两个人没有离婚,最近两年离婚了,当时的门面房是她们两个人的,要钱的时候,女的说:她女儿上大学现在没钱,等她女儿上班以后每个月还我一部分钱,可现在她说她两离婚了,她不管还钱的事,怎么办,先谢谢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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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
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
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
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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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