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方先过来打人,公安局以殴打他人叫去录口供,两个人都没有那么严重的伤,对方她去住院,这样子双方要怎么处理

2019-11-11 18:27: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因打架被拘留后,打人者仍要进行赔偿。
      打人者因打架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只是承担了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但不能因此而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果因此而经对方造成损失的,打人者仍然有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受害者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纠纷;如果是被涉嫌犯罪的,受害者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文件明确指出:“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前提是你受伤是因为你的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对待 ,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得到民事赔偿以外还能得到工伤的赔偿。
  • 故意殴打他人的法律责任,要看具体的法院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