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这样一个情况,我舅舅是离婚后,原舅妈去世的,之后舅舅又找了一个人搭伙过日子(这里我简称她为A),一直没有登记结婚,到现在应该有11年左右了,在他俩生活期间,舅舅查出脑血栓,前前后后经常住院,A没有照顾过,舅舅和A现在分居生活,舅舅现也多次跟A提出让她离开的想法,但A无动于衷。舅舅有两套房产,一套是和原舅妈结婚时候买的,一套是当初舅舅的父母过世时候继承的,舅舅有一个女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果舅舅和A分开的话,对于舅舅的财产,A有权索要么?

离婚
2019-11-11 20:13: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后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没有约定给自己子女一个人的,这个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夫妻两个人特别约定自己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就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