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签订了装修合同,但未开工,装修公司也进行了量房并出了施工平面图,但由于装修公司在个性化设计中收费较高,这笔费用不在合同中,要另计费。所以我想终止合同,但合同中约定要是终止合同,我要赔付总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这样的赔付合理吗?

2019-11-11 23:47: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