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以涉嫌强奸罪(未遂)刑事拘留十五天,后因对方的谅解书没批捕,办的监视居住,现案件已移交检察院。有暴力,但在动手前和动手过程中没有说过发生关系之类的话,本人没有脱裤子,也没有脱女方裤子的行为。冷静下来之后两人协商时,男方说过要发生关系的话,女方不同意,男方没有继续逼迫,之后发生口交,口交过程中没有暴力逼迫,女方配合。案件是两人谈对象期间发生的,女方系轻微伤,事后赔偿女方7万元,并出具谅解书,请问此案件应该是强制猥亵还是强奸未遂?在法院花钱找关系,判缓刑容易吗?

刑事辩护
2018-08-31 21:3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罪是不可以判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最轻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  强奸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取证,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接着检察院进行公诉,最后法院进行审判。所以,被害人是不用管案件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和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了。 强奸未遂可以取保候审,但一般很难被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只是法律的条文规定,还有很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如从犯、自首、立功、和被害人达成谅解、积极退赃等等。
    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 通过简短的咨询、答复并不能给予帮助,只有律师看到卷宗,了解案件全貌,才能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