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可以帮我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
2019-11-12 08:1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就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订立离婚协议书,然后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并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记录。通常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因此还应当对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双方补偿的方式进行约定。
  • 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离婚协议的形式要符合民政机关的要求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内容固然重要,但是离婚协议的形式却往往被当事人所忽视。想必大家都知道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就要有一份合格的离婚协议,如果你写的离婚协议不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他们是不会给你办理登记手续的。
    比如说,有一个当事人找我给她看离婚协议,我只看了她离婚协议的标题我就告诉她,这个协议民政机关通不过,为什么呢?她的离婚协议的标题写的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写为什么不行。
    首先离婚协议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光光是财产问题,还涉及到你们夫妻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孩子有谁抚养等很多婚姻家庭的问题,你这个协议的标题限制了你这个协议的内容,民政机关怎么能够通过呢?所以大家在起草离婚协议时,不要单单重视了内容,而忽视了形式,从而在民政机关吃闭门羹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办理,并依法完成离婚协议书,完成后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登记和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
    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