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在北京上班,先离职回合肥工作!请问北京缴纳的公积金如何销户提取?

2019-11-12 08:3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辞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分两种情况:
      
    1、外地户籍的职工,可以在辞职时凭离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即时办理提取业务;
      
    2、本地户籍的职工,需要在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重新就业,才能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 销户可以提前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 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错的,没有补偿;不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没有经济补偿。
    (三)违法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
    (四)劳动关系终止
    属于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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