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11月27日我给朋友用支付宝代还5400元信用卡不料卡片被锁,他当时说下个月底还我一半,年前还清 到现在还没有还钱,而且把我的手机加入黑名单电话打不通了??他的信用卡在我这里??姓名??身份证号我也知道??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19-11-12 10:29: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逾期还款,银行随时可能起诉;  
    2、你的逾期还款记录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不过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欠款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3、现在你的欠款仅有1600元,不到一万元,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进了信用卡的黑名单,就不是简单的不良信用记录了

      
    1.任何一家银行都不会再给你批信用卡(进入黑名单的人直接被拒绝);

      
    2.贷款买房买车银行也不会批;

      
    3.可能对工作有影响:有的小公司估计不会计较,但如果想去大公司就难了。

      
    4.如果你是公司法人,银行将拒绝贷款给你公司(个人信息是保密的,别人也不会知道,这个可以放心)

      
    5.法律制裁:一般单纯的信用卡黑名单是不会有坐牢之灾的,只是接受银行对你的惩罚就可以了;但如果是定性成恶意透支,银行多次催收不还款,数额又较大的,银行就会向公安机关报案,达到这种程度的就有可能会判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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