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户口在2003左右落户到营口市老边区XX,2005年土地被村里收回,经过多次找大队,后来承认不对,给办理了土地补助卡,说村里没有土地,不给分地,村里把收回的土地进行调整,剩下的土地有的村里卖了,有的村里承包给个人,我家没有再给土地,承包给别人的地给村里一亩地80元,村里同意给我家每亩80元补偿,我们没同意,村里有土地,只是承包给其他人了,我们想要土地,好能确权,现在村里正在搞土地确权工作,说我家属于空确权,没有土地,我就想要土地,参与确权,请求收回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权获得土地确权,谢谢!

2019-11-12 12:5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确认只是对以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确认其合法使用权,确权后有可能放开宅基地的买卖和促进承包地的流转,但不会影响之后的分地。n新增人口能不能分地,与现在的土地确权没有关系,只看你所在的村里是否留有机动地、是否有新增的开垦地、是否有合法收回的承包地,如果以有上土地,就可以对新增人口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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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农民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依旧归集体。土地确权过后,农民可以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转租、转包、入股以及抵押等均可,唯独不可作为财产进行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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