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与女方结婚一年多,有一个女儿,因为感情不和,女方带走首饰三金(男方买的),以及嫁妆一张车带走,离家两年多未归,也没有给予抚养费,未尽到一个母亲的义务,现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礼金十万元,以及三金等贵重物品,女方非但不愿,反而要求夺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新房,新房是男方母亲在他们结婚前购买,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判

离婚
2019-11-12 14:0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用女方嫁妆钱购房,由于是婚后购房,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住房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需要双方协议分割该住房产权,原则是一人一半权益。
      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购房实际出资款是女方婚前个人的财产,或者父母对于女方一人的赠与。这笔钱女方可以主张对男方债权,要求还钱。
      这种情况下,男方想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需要支付给对方女方婚前出资款的一半。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
  •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实践中,女方在满足自己基本生活的条件下有节余支出的,可以在节余支出的基础上按照出入情况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支付抚养费,原则上的标准是个人收入的20%到30%。
    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来看,可以适当减轻,当然也与个人的经济能力,抚养和照顾其他社会成员的数量等有关。可以通过协商来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来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