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鞍山海城XX,九年前在沈阳XX厂工作一个半月离职了,公司给交的社保,离职的时候给了一个单子我忘了给弄丢了,现在我想自己交社保得怎么办。

2019-11-12 14:0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2、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农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是大趋势,所以不提倡退保。

    3、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 给劳动者补交社保,或者协商现金补偿,入职一个月单位要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是不能附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职员工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前,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停交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的特征:
    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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