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车把别人追尾了,交警判的是我的全责,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我是不是应该有两份?

2018-09-01 01:0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追尾事故后,通常应当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后制定交通事故则热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如果能够认定追尾一方负全责的,可以要求赔偿下费用:
    1、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停车费、拖车费、修理费、车损如果严重可以主张车辆贬损费。
    2、关于人伤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可以主张精神损失抚慰金、伤残赔偿金。
  • 车追尾责任,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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