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平时工资在5000左右,但工伤其间公司只发2000多请问是否合理

2019-11-12 18:57: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违法,可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跟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如何申请工伤呢? 
    1、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申请材料被审核并要接受工伤调查,核实工伤认定情况。
      
    3、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在60日内接收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4、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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