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本人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中,现在拿到临时身份证,请问可以申请个体营业执照吗?

2019-11-13 06:5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天内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身份证加急业务,7日内办理完毕。
    申办临时身份证的,自递交申请之日3日内办理完毕。
  • 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而今过去数月还未支付,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求助,由劳动监察责令支付。用人单位依然不支付的,你可以在经济补偿金之外主张经济补偿金50——100%的赔偿金。

  • 1、无论是居民身份证还是临时居民身份证,都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  
    2、《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3、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