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妻子是医院的编外护士,医院规定工作未满三年的编外护士或者没有轮到她生孩子的话,产假只有98天,产假期间没有工资,这样合法吗?

2019-11-13 07:34: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休产假期间仍算出勤有工资,若公司不予发放,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
    (二)情形,应当根据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不予发放的情况下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