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
国际贸易纠纷案件适用的法律程序
1.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即公法)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凡是争议案件涉及行政管理法律的,如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保障措施等类法律规范,争议当事人应当向主管的行政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或诉讼,由该行政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处理。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裁定和处理决定,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有权复议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或诉讼,由该行政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处理。
2.涉及民事法律的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凡是争议案件涉及民事法律的(如产品质量责任法、
合同法等类法律法规),争议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但在国际贸易
合同纠纷中有
仲裁协议条款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国际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没有仲裁条款或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