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在省道上面正常行驶,晚上九点左右,撞到一个喝酒的行人,现在还在医院,我垫付了一万医药费,保险公司垫付了一万,对方在病危通知书下之后还不愿意出钱,交警调解后那边现在出了五千块钱,现在还一直打电话跟我要钱,我想问下,这个责任会如何划分,我现在还有没有必要再垫付医药费了,如果因为我没垫付医药费出现死亡,交警部门会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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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对方没钱出医药费,受害方可以1/找交警部门,快点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方车辆有强制性保险,可以让交警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款.
3/可以将当事人诉讼于法庭判决,
4/对方拒不给钱,马上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最好找个律师;
5/如个人有买保险,可以让保险公司现垫付一笔医药费;
告上法庭,时间会拖得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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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