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交警划分责任后,确定我方全责。我方只有交强险,经过保险公司鉴定后有一部分受损件能进行修复的,到时对方车主坚持要更换为全新的配件,而且全部费用由我方支付。请问这个要求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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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
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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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全责和无责都可以赔付!括号内代表无责赔付数据!每次事故中,
1。死亡伤残上限11万(11000元)
2。医疗费用上限1万(1000元)
3。财产损失上限2000元,(100元)
以上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承担。
但是第三责任险不区分损失类别,且不承担无责赔付!
交强险是强制性的保险,条款全国一致,不买不得上路行驶!第三者责任险是自愿性的保险,建议购买!条款每个保险公司可能有小的差异,保险的额度也有多种,如10万、20万、30万、50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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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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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有责任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可见,交强险立法原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肇事逃逸行为非条例和条款列明的除外情形,保险公司依然需要承担理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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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