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十年前买下了二千多平米的一个牧场,用于饲养奶牛,并办理了房产证。但是土地属于副业用地,我们只能租用。后来有几间平房因为实在太老旧了,成了危房,于是经街道领导口头同意自己拆了,重新建造,但是没有拿到批文。4年前畜牧整改,我们退养了全部奶牛,并经街道领导同意保留一部分房屋,包括重建的几间房屋。现在收到拆违通知,说后来建造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必须全部拆除。但是我不明白的是,如果全部属于违章建筑拆除,那么我们原来产证上的房子怎么算呢?

2019-11-13 13:30: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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