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单位失误多发了一个月工资给我,先要我退回,是只要退到账的金额还是包括包括交金的税前金额包括包括交金的税前金额?离职后单位失误多发了一个月工资给我,先要我退回,是只要退到账的金额还是包括包括交金的税前金额?

2019-11-13 15:5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所以是税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依照法律规定离职的,可以在离职时一次性获得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么有依法给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出来后用人单位仍然步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
  • 因单位自身原因而要求员工主动辞职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两种情况:  一是非企业原因员工主动辞职的;  二是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员工主动辞职的;  对于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对于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法律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