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一方不肯迁户口,要分户能否分户?分户后能否享有对方房产?

离婚
2018-09-01 06: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可以持离婚判决书迁移户口。离婚迁移户口的,有房产的可以迁移至房产处,无房产的只能迁回原籍(娘家)。  办理迁移手续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购房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离婚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娘家派出所户籍室或者其他房产处(迁至其他房产处所需材料见购房迁移)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