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在KTV打架被定罪为蓄意滋事,我们现在这边了解的情况是:一群小孩去KTV跟其他人产生了矛盾、然后就打电话给另一个小孩叫他叫人来,结果另一个小孩就把我弟弟叫去了,现在警察那边提审弟弟他自己说的是没有参与打人,

2019-11-13 16:35: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打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是违法行为。  如果将人打至轻伤或者重伤,则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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