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2011年进厂,直到2019年才给购买社保,我可以要求企业给补前面的社保吗,XX局给办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13 17:5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后,导致在休产假期间没有基本工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行为,劳动者自愿放弃不具备法律效力,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未购买社保需要承担的重任,劳动者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应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1、关于公司无故辞退你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87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向你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关于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的问题,因欠缴社保费不属于劳动争议管辖范围,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投诉,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公司进行查处。
  • 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到社保领表,填好后办理社保登记证;
      
    2、公司、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代扣代缴);
      
    3、利用采集软件录入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做报盘文件,打印人员增加表到社保报盘,先去医保再去社保;
      
    4、报完后一个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个人医保存折,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数核定,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6、增减人员在每月20日前报盘;
      
    7、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当地去年平均工资的40%为底线。
  • 具体补缴步骤如下:
    (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
    (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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