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公司名义骗取2万元的个人将如何处罚?

其它
2019-11-13 18:4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规定,诈骗罪的主体只有自然人,无单位主体。因此,以公司名义诈骗,需诈骗犯罪嫌疑人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本罪侵犯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有一种就是公司诈骗,公司诈骗是一种单位犯罪。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