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可我爸把我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都扣了,可男方不同意,我要怎么办才能离婚啊

离婚
2019-11-13 19:4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证生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这并不应当影响子女获得户口登记的权利。
      不过目前根据很多省市的规定,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户口登记,如北京市就要求“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目前出台了新的措施,简化了户口登记的手续,如山东省在2014年出台的新规定就明确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落户的先决条件。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离婚了户口本上还是已婚。 办理离婚是在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而户籍的管理是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所以,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只要当事人不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籍信息手续,在户口本《婚姻状况》还是显示当事人是已婚。
      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怎么离婚,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等情况下。
    离婚时双方尽量先协商解决,走协议离婚既快又方便,还省钱不伤感情。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只能走诉讼离婚,但是在审理前法院会进行调解,接受法院的调解也是可以的,和协议离婚一样快而且调解书通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方不履行的时候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