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当管理校长,老板当时让我们入股,我们相信他,所以我入了5万入到自己管理的校区,在职之间一年校长工资待遇变了3次,一年下来校长利润一分没分到,老板说股东利润是亏损,对公账上的钱几十万全部没有了。这一年下来我给校区创造了100多万的产值,每个月成本也就5-6万,不可能亏损啊,想咨询下律师我到底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退股吗?

其它
2019-11-14 13:07: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责任。
  •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具体到计件工资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有按正常生产月份计件工资计算,也有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等。
    有一点可以肯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是:2004年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可查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工伤支付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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