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有个朋友欠了我6000元现金,现在人找不见去哪了,打电话不接电话,有一部分钱是一辆电动车钱,以我的名义买的,向朋友商量实在给不了我钱,把电动车先给我也行,朋友不愿意,也直接翻了脸,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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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
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
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
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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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