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饭店送外卖骑摩托车压双黄线过去被车撞伤??想问一下老板有什么责任??车主和我谁责任大

2019-11-14 20:2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双方通行的情况有好几种情形:
      
    1. 200米之内道路上有人行横道线的 :
      ( 1). 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
      
    (2).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 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 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2. 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1). 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 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3. 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确定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的,需要机动车主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针对第三者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先于理赔,超过限额部分从商业险给予理赔。

    1. 要保险公司给予理赔,首先需要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2.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3. 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4. 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应提供:财产损失清单、费用清单; 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5.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索赔有关的、必要的,并能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 被车撞伤后的赔偿问题: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可以由交警通知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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