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在吗?离婚的债务是什么?

离婚
2019-11-15 08:3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婚内产生的债务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7、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债务人自己承担,法院不会执行原配偶离婚时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这个债务是离婚前发生的,离婚后的债务人无力偿还离婚前的发生的债务的话,债权人并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债务人的原配偶在离婚时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偿还债务。
    如果证据确实,法院会执行原配偶离婚时分到的财产的。
  • 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  
    (1)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  
    (2)应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充分保护。目前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意或无意地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而将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债务由另一方承担,造成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无法按时、全部收回。这种情况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3)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发生债权债务的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