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行驶面包车由南白往遵义方向行驶,行驶到新中医院时我左转弯车以摆正。对面行驶来一辆摩托,由于摩托车速过快又没踩刹车就撞我中门上了。(摩托属于准驾不符、又超速、车又是借的,事故地点又有斑马线。)最终导致摩托车主手轻微骨折。交警队出的事故认定书我百分之七十责任对方三十,我还需要给对方垫付全部医药费吗?到时垫付的医药费由保险公司给我全部报吗?(我全保)修车费用是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吗?(对方只有交强险)我可以像对方提出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吗?最后如果双方协商无果,我去起诉对方,对方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求各位懂法大神解答,在下感激不尽)

2018-09-01 09: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证驾驶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相关法律如下: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条款规定了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保险公司按正常的程序赔偿 。 您看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
  •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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