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买一套平房,在我购买之前已经转了三手了,所以找不到原房主更名过户,我与上家房主有买卖协议,并且在此地居住20多年了。在房子拆迁时第一任房主(房产证是她的名字)突然告我要房子。经过取证,开庭审理,我提供了证人,社区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明,法院判原告输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审理费由原告承担。但她不服又像中级法院起诉,已经十几天了,我没有接到传票。想问一下,一般这种情况是什么流程?要多久有结果?如果我没有收到传票,是不是法院就维持原判了?谢谢问题补充:她起诉后我多久能收到传票?

拆迁补偿
2019-11-15 20:21: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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