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一套平房,在我购买之前已经转了三手了,所以找不到原房主更名过户,我与上家房主有买卖协议,并且在此地居住20多年了。在房子拆迁时第一任房主(房产证是她的名字)突然告我要房子。经过取证,开庭审理,我提供了证人,社区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明,法院判原告输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审理费由原告承担。但她不服又像中级法院起诉,已经十几天了,我没有接到传票。想问一下,一般这种情况是什么流程?要多久有结果?如果我没有收到传票,是不是法院就维持原判了?谢谢问题补充:她起诉后我多久能收到传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