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再婚了,有一个儿子。婚前我如何分割财产?

其它
2019-11-16 01:21: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这个问题需要先确定你们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们的财产是婚后取得,登记在你们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那么这个财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一般是在平均分割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 如果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谁的就归谁所有。 关于抚养权的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祖父母是否要求且有能力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判给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参考子女的意愿。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