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朋友骑电动车撞死了一个50多岁的男人。双方已达成一致赔偿 和谅解。请问现在法院起诉刑事责任。这个要坐牢吗?谢谢

2019-11-16 09:01: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对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 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
    1、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
    2、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