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的房产兄妹中有放弃继承的,放弃者自行书写的放弃证明有效吗? 是否一定要办公证手续?

2019-11-16 11:0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当事人想放弃房产继承,只需要书写一份放弃继承声明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正主要时为了确定你母亲转让房产的行为时有权处分的合法行为,以避免以后关于产权争议等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交易安全和规范交易秩序。 由于你以及你爷爷奶奶都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当然你母亲也是),因此你父亲死后,房产中属于你父亲的部分便按法定继承关系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因此你父亲的继承人也享有部分产权。
    你母亲要单独转让该房产必须经过其他产权享有人的同意。如果你爷爷奶奶已经去世的,按程序也应有相应的证明,因此公正机构的这要求并没问题。最好通过你爷爷奶奶生前住所地的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为善。
    有些法定程序看起来有些迂腐或者多余,但它符合正义的要求!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一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两个问题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补充:一是明确了未满十六岁、十八岁是指开庭审理时的年龄:二是增加了对开庭时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案件公开审理的批准程序,并限定了公开的程度。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以审理时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实行区别对待,十六岁以下的绝对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但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公开审理。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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