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协议假离婚,协议中:无财产分割,2016年真离婚后2017年诉讼分家析产,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离婚
2019-11-16 12:02: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  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分家析产程序适用任何家庭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情况,不仅仅适用离婚诉讼。)
    分家析产协商不成可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起诉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
    (1)主体资格的证据。
    A、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身份的证明。
    B、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2)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的证据。
    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所得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如共同投资购置家庭财产、将个人收入交归家庭、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等证据。
    (3)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
    A、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B、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C、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等。
    D、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E、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