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跟您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算逃逸吗?责任怎么认定? 我亲戚载着同事行驶中斑马线(T行路口,无红绿灯) 被后面的土方车 撞了,(土方车行至斑马线 要左拐,左拐属于逆向的。) 同事当场死亡,亲戚被同事推开了,死里逃生,然后打电话没接, 看到同事被撞死 脑浆迸裂,画面不忍直视,害怕,然后就走了。现在警察以亲戚肇事逃逸将其拘留等待送检。这种情况算逃逸吗?责任怎么认定???交警那边责任认定是: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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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事故责任认定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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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逃逸从重处罚,如果构成
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的精神并非鼓励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励逃逸者积极投案。确切地说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励肇事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获得认定为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处罚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给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机会”。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机会”,法律就鼓励逃逸的肇事人自首,虽然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但仍可通过自首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机会”。
如果肇事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自动投案,那么,在被查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那等待肇事人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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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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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