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母亲在2015年11月16日被恶人先驾驶下车撞击,然后用铁锤敲打,造成我父亲头顶颅骨3处骨折,司法验伤为重伤二级,我母亲头部多处挫裂伤,司法验伤为轻伤一级,医疗费20多万,对方一分不给,定罪为故意杀人(未遂),犯罪嫌疑人虽有主动报警的情节,但其实为谎报为交通事故,而且接报民警问其要不要叫120,其说不用,法院一审判10年有期徒刑,请问合理吗?

刑事辩护
2018-09-01 12: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意杀人未遂量刑标准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这里的轻伤,必须是经司法鉴定的轻伤,不是老百姓嘴里的所谓轻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构成一起轻伤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的机关就有权依法对案件进行受理,并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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