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上个月23日 被辞退了 原因是他加我加班做东西 我没加 就说我对工作没责任心为理由 把我辞退了 但工资一直没给我 说是这个月15日给 但我去的时候 他就说款没打给他 他现在也没钱 后来我又去 他说款打在以前那个老板那里去了(这家点是他刚从以前老板那里接过来做的) 直到现在 他一直说以前的老板没打款给他 他没钱 现在我打他电话 他也不接

2018-09-01 12:5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1、一般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劳资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自由约定合理的加班费计算基数。
    2、用人单位应该每月进行加班统计,并有劳动者签字确认,声明加班时间以该加班统计为准。
    3、考勤制度应与加班制度相呼应,且用人单位保存考勤记录不得少于2年。
    4、工资单上明确加班工资。
  •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
    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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