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能告诉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轻伤二级,手术的营养费吗

2019-11-17 02:2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交通事故案件赔偿的原则是本着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为原则,所以营养费应以实际花费为准,加强营养是指因伤通过正常的饮食调解不足以恢复身体健康,除药物治疗外,需要通过营养品进行辅助,所以,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中简单写明加强营养是无法认定营养费数额的,个人意见,医院的在诊断证明中需载明通过何种方式、用何种营养品、增加多长时间来确认需要加强营养,另应提交购买医嘱中营养品的相关发票,以证明实际花费了营养费。  
    3、部分法院对仅载明“加强营养”的诊断证明会酌情认定营养费数额,一般15-30元、天,请酌情主张。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一)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二)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三)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四)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五)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六)较大面积烧伤者。
  • 交通事故轻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  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有: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向对方索赔。受伤未致残、受伤致残、死亡的这三种情况的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受伤未致残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受伤致残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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