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一个人能够办离婚证吗?两人不和

离婚
2019-11-17 12:1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
    1、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
    (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 依法办理离婚手续期间,说明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则由当事人另一方继承去世的人的财产,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按份额分配。法律上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当事人还是夫妻关系,所以应当按照夫妻间继承来处理。
    但是至于具体实际中法院如何处理,估计会有些许差别。
  • 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重婚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有证据证明配偶构成重婚向法院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因为重婚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