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交通意外受害人致死了,该如何赔偿

2019-11-17 12:3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一、你可以选择告事故双方任意一方。
    二、您可以告您乘坐的车的公司或车主侵权,也可告他违约;你可以告对方侵权
    三、一般建议告侵权
    四、侵权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主,医院会给单子 2,误工费:以住院的时间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时间为务工时间,然后乘以你每日的工资。工资是固定的,由固定工资算;非固定的,按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算;没有同行业的,按所在地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算 3,营养费:视伤情而定 4,伤残赔偿金:北京农村户口九级赔53088元;城市户口赔116292元 5,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乘以人数乘以护理天数 6,交通费 7,伙食补助费 8,其他费用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