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回迁房沒有房本能买吗?

2019-11-17 15:0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
    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
  • 当事人双方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其中一项所需文件要求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各自要求的证件是不同的:
      
    1、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应另外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的有关证件: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大、小产权之说,回迁房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因此,回迁房的购买权具有人身属性,即只有回迁的居民才有权利买回迁房,在实践中有很多试图改变这种人身属性的做法,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对购房者是存在很多风险的,如可能不能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将来转让也会受限制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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