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十六岁不到,初中毕业后报了技校,报名费加上学费共计28800,学制两年,现在上了九个多月,因为在技校内打架,学校给予了记大过处分,被打的那个学生,我已经给予补偿,并达成了和解,那个学生现在也不在这个技校上读了。现在我不想上了,学校说,不能退学费,如果退学费,需要补偿那个学生退学对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学校这么做合理吗?能退给我学费吗?

其它
2019-11-17 21:12: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