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问题如下:在名校贷贷款一万五,平台以咨询费为由,扣除了三千元,实际放款一万二。共分24期还款,每期773元,总共还款金额高达18552元,作为高校放贷平台,如此之高的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并且在正常还款的过程中,名校贷恶意出现平台还款故障而使得用户逾期,一旦出现逾期,名校贷就扣除3000元不归还,此类案例不仅我一例,有许多在名校贷上贷款的人在最后还款的时候平台总会出现问题而使得用户逾期,恶意扣押咨询费,请问此种做法是否构成欺诈大学生的行为,以及是否可以提起公诉。望解答

2019-11-17 22:27: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逾期还款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款逾期的可以收取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第125条规定:“公民之间,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计复利”问题应直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7条,也就是说出借人在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内可以计算复利,这也是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协的社会体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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